

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招聘2名记者条件: 1、招聘电视新闻采编人员、及新闻媒体记者各1名,男女不限,具备一定的文字撰稿能力,具备一定通讯员写作水平,熟悉摄影或摄像者优先; 2、年龄不超过28周岁,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,新闻专业,有电视采、编、播等工作经验者优先。 岗位待遇: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签署劳动合同,在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工作,按照公安管理规定开展工作,享受支队新闻记者工资待遇,3000元/月(包括新闻上稿稿费、及奖励),交四险一金。试用期一个月。 所需资料:居民身份证,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编辑或主持人资格证书或其他职业有关证明材料。 联系人:李燕华 联系电话:15678409586
贵港市交警支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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