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

  • 日期:2025-07-03 15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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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成立于2018年1月,是市妇联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主要负责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活动场所,组织开展有益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等工作。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3名。

一、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

二、招募条件

(一)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(含非全日制研究生),专业不限。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,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;

(二)16-24岁持《就业创业证》的已登记失业青年。


(三)身体健康,形象端正,服从工作安排,能独立开展工作;

(四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
(五)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、协调、沟通能力,能够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。

三、报名方式

(一)报名时间: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 

 (二) 报名所需材料:

1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,如持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一并提供(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,面试时带原件核验);

2、填写《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》;

3、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。

(三) 报名方式: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:ggfljeb@163.com,材料名称统一以“所报岗位名称+本人姓名”形式标注。

(四)办公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区539室。

(五)咨询电话:0775—4563135,4660515(双休日、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)。

四、招募程序

(一)面试。经审核后,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,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。具体面试时间、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。

(二)签订协议书。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,签订《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》。

五、见习期限及待遇

(一)见习期限:一年。

(二)见习待遇:政府补贴1500元/月;见习单位生活补助 600元/月,并购买15元/月人身意外伤害险,不提供食宿。

六、其他

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,见习期满后,中心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、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,出具《贵港市就业见习鉴定表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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