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

  • 日期:2025-07-10 10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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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专业要求

不限专业(法律类、中文类、新闻类专业优先)。综合辅助岗,主要承担协助检察辅助性工作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政治素质好,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(二)组织纪律性强,服从工作分配,保守工作秘密;

(三)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(四)年龄在18周岁以上(1990年7月1日-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),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;

(五)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或放宽条件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:

(一)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;

(二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
(三)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(四)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;

(五)其他不宜招聘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。

三、报名方式

 (一)网上报名:将需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gbjzzb4582917@126.com并注明“招聘报名+姓名”。

(二)报名时间:2025年7月8日起至7月15日止。

(三)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

本人身份证(或户口簿)原件扫描件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、《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、其他相关辅助材料(如: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、写作发表文章等)原件扫描件。

四、资格审查及招聘程序

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,通过筛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,根据面试成绩再组织体检、政审等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(如7月31日前未接到面试通知者,视为未进入面试,不再另行通知)。根据面试、体检和政审等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
五、聘用及待遇

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。工资待遇为3300元/月(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“五险”部分),下乡或出差享受与检察干警同等标准差旅补贴。

未尽事宜,请致电:0775-458291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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