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港市气象局成立于1999年6月,实行自治区气象局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,为正处级气象主管机构,下辖桂平市气象局、平南县气象局。主要负责全市气象观测、预警预报、防灾减灾、人工影响天气、防雷监管、公共气象服务等工作,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4名。
一、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

二、招募条件
(一)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。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,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;
(二)16-24岁持《就业创业证》的已登记失业青年。
(三)身体健康,形象端正,服从工作安排,能独立开展工作;
(四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三、报名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2026年8月19日至9月19日 (双休日、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)。
(二) 报名所需材料:
1、身份证、学历证和学信网的《学历认证报告》打印件(带查询期限内的二维码),如持有《就业创业证》的一并提供(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,面试时带原件核验);
2、填写《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》;
3、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。
(三) 报名方式: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:ggqxjrenshike@163.com,材料名称统一以“所报岗位名称+本人姓名”形式标注。(联系电话:0775—4588309)
(四)办公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580号。
四、招募程序
(一)面试。经审核后,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,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。具体面试时间、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。
(二)签订协议书。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,签订《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》。
五、见习期限及待遇
(一)见习期限:12个月。
(二)见习待遇:政府补贴1500元/月;见习单位生活补助 600元/月,并购买15元/月人身意外伤害险。
六、其他
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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