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年终双薪同一月内发放计税方法

  • 日期:2017-03-06 15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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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印发<个人所得税征税业务指引(二)>的通知》(穗地税发[2006]84号)相关规定,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双薪的个税处理,将所发的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,找出对应税率,然后用这一数额×税率-速算扣除数。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=全年一次性奖金+双薪;个税应纳额=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×税率-速算扣除率。

例:小陈的年终双薪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内发放,年终奖金为10000元,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,当月工资为3000元,则(10000+3000+3000)-3500=12500除以12,商数1041.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%,速算扣除数为0,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:12500×3%=375(元)。当月工资、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,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。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7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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